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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验收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22年09月29 来源: 本站 编辑: 管理员 浏览量: 0


中共成 都 市 技 师 学 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
关于开展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验收的通知
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
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安排,现就学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(以下简称党建“双创”)验收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验收对象

1.全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(5个)

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、财贸管理学院党总支、汽车工程学院党总支、轨道交通学院党总支、电气工程学院党总支。

2.全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(8个)

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、党政办宣传统战部(工会)直属党支部、纪检监察审计处直属党支部、招生就业指导处直属党支部、通识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、培训鉴定中心直属党支部、后勤管理处直属党支部、武装部(保卫处)直属党支部。

3.全校党建工作“双带头人”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(5个)

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第二党支部汪希同志工作室、财贸管理学院党总支第二党支部何晓林同志工作室、轨道交通学院党总支第一党支部王晓霞同志工作室、铁道工程学院党总支第一党支部李有权同志工作室、电气工程学院党总支第一党支部李江玲同志工作室。

二、验收内容

1.重点任务完成情况。建设单位对照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及预期成果逐条开展对标自查。

2.负面清单自查情况。对照《负面清单》(附件1),自查在建设期是否存在负面清单所列情况。

3示范作用发挥情况。建设单位重点从以下3个方面展示经验凝练和示范推广成果成效:一是党建工作品牌、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项目、育人载体等方面,二是相关研究论文、专著等方面,三是典型宣传、网络推介、案例推广等方面。

三、验收步骤

1.建设单位对标自查总结。各建设单位认真对标对表对照、做好自查总结,提交《工作验收申请书》(附件2,需结合验收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)。

2.党委组织部审查验收。由党委组织部组建评审小组通过材料审核、实地考察等方式,结合日常工作了解掌握的情况,并征求纪检监察处等部门意见,确定验收结果。验收结果分为3类:

1)通过验收。建设单位在重点任务完成、重要举措落实、示范作用发挥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,建设期未出现负面清单所列事项。

2)暂缓通过。建设单位在重点任务完成、示范作用发挥等方面均取得一定进展,建设期未出现负面清单所列事项,但暂未完成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,经评估延长半年建设期能够完成任务。

3)不予通过。建设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:重点任务推进不力,与申报时提出的建设目标存在较大差距,经评估延长半年建设期不可能完成任务;提供的验收文件、资料、数据等不真实;建设期出现负面清单所列事项。对各单位工作验收申请提出审核意见。

3.公示公布结果。党委组织部将按照程序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,公布验收通过单位名单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各建设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,强化领导和指导,严格对照验收标准和要求,精心组织安排,确保验收质量和验收进度,并以此为契机,深入盘点总结,凝练经验特色,及时完善升级,夯实建设成果,推动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。

2.严格把关,真验实收。通过验收的单位要继续更新工作进展、经验成效情况,充分发挥引领示范、辐射带动作用。暂缓通过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,找准问题根源,加强工作整改,力争经半年延长建设期后高质高效地实现建设目标,接受二次验收。最终验收未通过的单位将予以撤项,有经费支持的将追回经费,并取消所在党组织两年内申报学校有关党建创建项目的资格。

3.宣传推广,扩大影响。各建设单位要及时发掘、凝练、宣传建设经验和培育成果,强化品牌塑造,提升示范成效,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。学校党委将适时召开工作会,总结宣传党建“双创”建设成果,推广运用建设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办法,推动学校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,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。

五、材料报送要求

各建设单位请于1021日前提交《工作验收申请书》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至党委组织部,联系人:余馨:64195072


附件:1负面清单

2工作验收申请书



中共成 都 市 技 师 学 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
20221011日 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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